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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河南省新乡市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政策及流程告知书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3-08-11 13:26:09 浏览:803人

尊敬的参保人员:

 您好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已在我市开展试点运行。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跨省就医时,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可以直接结算。为了使您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顺利,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办理登记备案

(一)办理备案平台

线上: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办(https://fuwu.nhsa.gov.cn/)、“国家医保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办理。

线下: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二)备案材料

   本人或代办人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异地长期居住相关证明材料(异地户口、异地长期工作证明、异地长期居住证明等)。

(三)备案流程

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办理完成后,参保人在参保地已经认定通过的高血压、糖尿病、透析、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5个试点病种,可在异地门慢特定点医疗机构直接使用。参保人未在参保地参加相关门慢特病种认定的,需先经参保地认定门慢特待遇资格,待遇享受资格通过后,方可享受直接结算。

(四)备案时限、变更或终止

    原则上一年内不允许变更或终止,如到期需变更或终止申请人到参保所属医保中心窗口申请办理。

(五)咨询方式

新乡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咨询电话0373-3060286(市本级职工)0373-3765306(市本级居民)

新乡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咨询电话0373-5085073(职工)0373-5085073(居民)

原阳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咨询电话0373-7292869(职工)0373-7285667(居民)  

延津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咨询电话0373-7628975(职工)0373-7628978(居民)  

封丘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咨询电话0373-8389567(职工)0373-8297038(居民)  

获嘉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咨询电话0373-7107505(职工)0373-7150681(居民)

卫辉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咨询电话0373-4489545(职工)0373-4484590(居民)

辉县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咨询电话0373-6233981(职工)0373-6221515(居民)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异地就医结算

(一)已在参保地完成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认定,并按参保地规定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可在备案的就医地选择已开通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网站查询试点地区开通门诊慢特病的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和开通的门诊慢特病病种信息。

(二)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待遇(结算报销标准、封顶线)

1、参保职工待遇:

符合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付规定的费用,由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按规定支付。

M08301肾移植抗排异治疗、M08302骨髓移植抗排异治疗、

M08303心移植抗排异治疗、M08304肝移植抗排异治疗、

M08305肺移植抗排异治疗、M08306肝肾移植抗排异治疗、

0-1年月限额6000元/月; 1-3年月限额5000元/月;3年以上月限额4000元/月)报销比例80%

M00500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月限额700元/月)报销比例80%

M01600糖尿病(月限额350元/月)报销比例80%

M07801透析(血液透析月限额7000元/月;腹膜透析月限额6000元/月)报销比例在职85%、退休90%

2、参保居民待遇

M08301肾移植抗排异治疗、M08302骨髓移植抗排异治疗、

M08303心移植抗排异治疗、M08304肝移植抗排异治疗、

M08305肺移植抗排异治疗、M08306肝肾移植抗排异治疗、

0-1年月定额4900元/月;1-3年月定额4000元/月;3年以上月定额3300元/月)       

M00500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月定额560元/月)

M03900高血压(月定额250元/月)

M01600糖尿病(月定额290元/月)

M07801透析(血液透析月限额7000元/月;腹膜透析月限额6000元/月)报销比例85%

三、申请手工报销

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因故未能跨省直接结算,可持相关材料,按参保地规定,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

(一)报销时限: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二)报销方式:拨付至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三)报销材料:发票,费用清单,处方,诊断证明,门诊慢特病申请鉴定表复印件,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复印件,身份证、医保卡、银行卡(本人)复印件。

报销标准:门诊慢特病患者的用药、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等,按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透析无首自付比。

(一)报销咨询:

新乡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咨询电话0373-3060080(市本级职工)0373-3765306(市本级居民)

新乡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咨询电话0373-5618991(职工)0373-5618997居民)

原阳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咨询电话0373-7299462(职工)0373-7585282(居民) 0373-7551298(平原新区)

延津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咨询电话0373-7628263(职工)0373-7696995(居民)  

封丘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咨询电话0373-8389567(职工)0373-8297038(居民)  

获嘉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咨询电话0373-7107505(职工)0373-7150681(居民)

卫辉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咨询电话0373-4489545(职工)0373-4484590(居民)

辉县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咨询电话0373-6233981(职工)0373-6231702(居民)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温馨提示

(一)什么情况下医疗费不予报销

1、未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未在参保地完成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认定;

2、在未备案定点医疗机构发生门诊慢特病费用;

3、住院期间发生门诊慢特病费用;

4、超出认定病种支付范围的;

5、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医疗费用。

(二)特殊情况怎么报销

门诊慢性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受参保地和就医地医保信息系统影响,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无法直接结算的情况,遇到问题后,先由就医地排查相关报错提示,如果是参保地报错的可联系参保地医保部门协调解决,短时间内确实无法直接结算的,需按原途径回参保地零星报销。

(三)本告知书内容由新乡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2022年7月29日